更多

特种行业

当前位置:首页 > 特种行业

基金公司

基金公司注册条件:


   1、名称应符合《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,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“投资基金”字样。

  2、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“风险投资基金、创业投资基金、股权投资基金、投资基金”等字样 。“北京”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。

  3、基金型:投资基金公司“注册资本(出资数额)不低于5亿元,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,设立时实 收资本(实际缴付的出资额)不低于1亿元;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(合伙协议书)承诺全部到位。”

  4、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(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)。

  5、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。

  6、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:非证券业务的投资、投资管理、咨询。(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,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:

  (1)、发放贷款;

  (2)、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;

  (3)、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

  (4)、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。)

  7、管理型基金公司:投资基金管理:“注册资本(出资数额)不低于3000万元,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,设立时实收资本(实际缴付的出资额)”

  8、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(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)。

  9、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。


以上信息只是个简单说明,如想了解详细信息。
请拨打咨询电话:400-021-9168     021-5017 1755  

上一篇:担保公司
下一篇:房地产公司

上海园伍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:沪ICP备10043253号-5

咨询热线:400-021-9168 业务部:021-50171755 客服部 021-58402720 财务部 021-58402723  传真 021-58402721

休息时间请拨打:15921400344 包经理  131 2273 2272 杨经理

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1409室 (裕安大厦) 地铁:2、4、6、9号线世纪大道站A区12号出口(步行两分钟可达)

许可证咨询
医疗注册咨询
公司注册咨询
食品注册咨询
高级顾问咨询
代理记账咨询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上海注册公司咨询